欢迎来德邦财务
德邦企业!
免费注册
会员登陆
服务商登陆
关注二维码
全部服务分类
工商服务
注册公司
注册股份公司
注册集团公司
注册股份公司
注册有限公司
注册合伙企业
注册股份公司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公司基础版
外资公司注册
股份公司注册
注册公司基础版
注册公司Test
工商变更
经营期限变更
经营范围变更
法人变更
名称变更
遗失补证
地址变更(同区)
变更加急(一天拿证)
注册资金(减少)
监事变更
股权变更
注册资金(增加)
注销服务
股份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t
外资公司注销
内资公司注销
集团公司注销
财税服务
记账报税
记账报税
记账报税
6个月代理记账
税控服务
税控托管
知识产权
商标注册
注册境外商标
注册商标
资质审批
许可证申请
进出口权办理
首页
公益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Test 不刻章 实际地址
德邦问答
知识库
关于我们
021-61994498
首页
>
标签中心
>
公司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
公司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