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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结汇
资本金结汇
(1)公司可以通过吸收现金投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形式的投资或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本金。 (2)公司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章程的规定,确定一次筹集还是分期筹集资本金: 一次性筹集资本金的,应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 分期筹集资本金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3)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限额 (4)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5)投资者如未按合同、协议和公司章程的约定按时、足额出资,即为投资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